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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作者:黄玲  发布时间:2018-03-13 11:17:00 打印 字号: | |

312日上午,陇川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为主持,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杨张科出席会议,院党组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陶明辉传达学习了全州法院院长会议、全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陇川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陶明辉院长就今年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纪委、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努力适应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新常态,坚持不懈抓好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要敢作敢当,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分管责任,切实扛起“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队伍的政治灵魂,加强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司法廉洁教育,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提升审判管理质效。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尹永昌通报了2017年度本院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考核情况。

党组成员、马丽副院长宣读了《中共陇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调整充实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勒卷宣读了《中共陇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以团队形式调整任命兼职廉政监察员的通知》。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夏华宣读了《中共陇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表彰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及优秀兼职廉政监察员的决定》。会议对2017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3个先进集体及3名优秀兼职廉政监察员进行了表彰。

党组书记、院长陶明辉与每位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分解责任书》。

    执行局局长杨国华,审监庭庭长、民一庭负责人王娟2名部门负责人在会议现场向院党组述责述廉。随后,进行民主测评。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杨张科传达学习了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内政治生活出现问题造成“四个严重”危害;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做到“四个着力”;三是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四是党员、干部举报和反映他人的问题,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五是党员干部自觉净化“三圈”(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六是选人用人“五坚决”、“三不准”。七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十二个不准”。最后,杨张科副书记对我院全体干警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要心存敬畏,清正廉洁;三要注重小节,慎独慎微;四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

责任编辑: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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