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拆一座庙,不悔一桩婚”,4月9日,陇川县人民法院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当庭和好,达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效果。
原告杨某某(女)与被告李某某(男)于1991年8月按民间风俗举办了婚礼,婚后1993年、1995年分别生育两孩,现孩子已长大成人,均在外打工。经过起诉、答辩、举证、质证等庭审阶段,表面上双方都互不相让,办案经验丰富的审判长和承办法官在这一过程中发现这婚不能离,原告所起诉的“殴打、对家庭不负责任”等,其实是双方在这么多年的生活中产生的小矛盾。于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情况下,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回忆两人从相识到结婚,再一起为了孩子努力挣钱,努力养家的各种不容易,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各自心中的芥蒂,均表示为了孩子,为了家庭的幸福,双方当庭和好。看着这圆满的结果,令陪同的亲朋好友露出满意而幸福的微笑,合议庭成员由衷地为他们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