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月4日下午,陇川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高院监察室《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对全院干警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全体干警都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动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等活动除值班、值守、应急等计划工作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停入库;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私人扫墓、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
要求假期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在岗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更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在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的同时,加强对本院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节假日期间的作风建设时刻不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