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6日上午,陇川县人民法院在一号法庭开庭审理被告人甘某某盗窃罪一案,并邀请陇川县公安局边防大队30余名民警到庭旁听案件的庭审过程。
通过旁听案件的庭审与学习,尤其是案件的庭审调查、质证、法庭辩论过程,让旁听的民警了解到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不仅要搜集好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同时也要搜集好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本次旁听学习为办案民警如何在今后的案件调查取证中更为全面的搜集证据提供工作方向,也更有利于其在工作中查缺补漏。
我院将继续开展邀请相关办案人员到庭旁听案件庭审的交流学习活动,此举也将有利于我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