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和警示全院干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抓好法院队伍作风建设,7月2日上午,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尹永昌领学了省高院《关于文山市人民法院“412”犯罪嫌疑人脱逃事件的通报》云高法〔2018〕96号文件。
会上,尹组长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此案例并深入剖析了通报的内容,要求干警清醒认识到安全责任不落实、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不同程度时刻存在着,我院干警要加强安全意识,纪律作风不能松懈,不能因自我要求不严格,安全意识淡薄,思想精神懈怠,从而损害了法院形象。他强调,一是大家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从中汲取教训。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要压紧压实从严管理,从严治警的主体责任,下大力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切实提升干警责任意识,强化规矩教育,抓好纪律学习,工作中须自觉遵循行为规范,遵守本院规章制度。三是严格干警作风,以严要求落实到审判管理、队伍管理中去,要严格问责,对不作为、不负责的干警要坚决惩戒,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干警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