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兼职廉政监察员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7月10日上午,陇川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兼职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尹永昌主持会议,纪检监察组全体干警及5名兼职廉政监察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尹组长传达了《陇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以团队形式调整任命兼职廉政监察员的通知》(陇法党组[2018]17号)文件,就如何发挥好兼职廉政监察员参谋助手作用、教育提醒作用、监督检查作用、协助查办作用对大家进行业务培训,并就下半年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
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黄玲带领兼职廉政监察员学习了《陇川县人民法院兼职廉政监察员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履职程序、工作要求及奖惩。
尹永昌组长对全体兼职廉政监察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认清形势,越往后执纪越严。做到纪律作风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二是要定好位,履好职。法院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是为了实现对审判活动的无缝隙、全方位的贴身监督,是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兼职廉政监察员要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发挥好监督作用。三是进一步以身作则,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提高自身修养,增强廉洁意识,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四是要带好头,抓落实。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注意研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狠抓制度落实,积极主动协助部门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