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6日下午,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少华携中院刑事审判团队资深法官一行五人到我县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座谈会,陇川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宏主持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杨加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学用、县人民法院院长陶明辉,以及各政法部门的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夏副院长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实现司法的公正,同时其针对我县的刑事诉讼工作提出了意见: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二是尽量完善庭前会议制度,充分利用庭前会议提高案件的审判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及制约,共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四是一定要重视程序,在证据的收集、案件的审理等方面,都必须确保程序合法;五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在保证法律效果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社会效果。
李宏书记对我县各政法机关作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政法各部门、监察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在党的领导下,统一思想、加强联系,围绕“以审判为中心”展开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相互配合、各有分工的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避免出现冤假错案;监察委作为新的办案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沟通,提高证据意识,加大反腐力度;二是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建立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贯彻庭审实质化;三是各部门要廉洁奉公,加强业务培训,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将陇川的政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新形势下彰显司法公正,回应社会关切,实现司法公开透明,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的必由之路,是构建中国特色刑事诉讼体系的基本工程。通过本次会议,认真总结了陇川县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加强了办案单位坚持以审判为中心,重证据、重程序,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和运用证据的司法意识。陇川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推进落实庭审实质化,依法保障控辩双方的合法诉讼权利,公正审理每一件刑事案件,坚决避免冤假错案,更好的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