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笑脏笑拙不笑补,笑馋笑懒不笑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当前,脱贫攻坚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步开展的新局面下,为建成小康、美丽、文明的新农村,增强农村群众的自主发展意识,扶贫兼扶智,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就需要我们的帮扶干部,挂钩单位带来先进的新观念、新思想,让农村群众从思想上转变“等、靠、要”的想法,自己动手干脱贫。
为提高幸福村群众的生活质量,7月27日,陇川县人民法院驻护国乡幸福村驻村工作队员到群众家中带领其整改家居环境,通过示范引导,改变观念帮助其迈进新农村生活。让幸福村的群众,通过自己的双手改变落后、贫穷的现状,真正的过上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