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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大代表,为执行案件“保驾护航”
作者:江海  发布时间:2018-08-06 10:47:5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的“代表委员全覆盖”的要求,近日,陇川县人民法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执行、完善执行听证,增进了各界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取得了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彭某某与周某某是陇川农场光相分场三队村民,两家因周某某栽植的与彭某某家安居房相邻一片大龙竹引起纠纷成诉。判决生效后,周某某须清除与彭某某房屋相邻的竹子一棚,负有排除妨害的义务。因周某某未履行,申请人彭某某申请陇川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5次来到周某某家中要求其按照判决内容清理竹棚,但周某某仅对竹棚略加砍伐,具有消极执行、逃避执行的情况。鉴于周某某情绪极不稳定,可能纠集不明案件真相的亲朋好友干扰、抗拒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行为,陇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制定了周密详尽的执行预案,并主动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参与执行工作,见证执行,监督执行工作。

201882日上午830分,陇川法院执行干警们会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工作人员按既定方案迅速到位,清理执行现场,设置警戒标志,进行交通管制,与此同时,执行局组织的砍伐工人迅速就位,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现场气氛一片热烈,工作人员有的录像、拍照,做笔录保全证据;有的负责外围警戒和维护现场秩序;有的全程“盯住”被执行人,大家都精神抖擞,并不时的对周围围观的群众及职工进行耐心的解释疏导;人大代表和检察院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监督,执行现场秩序井然。

由于竹棚体量较大,采伐工人们历时两天才将竹棚全部清理干净。至此,一起棘手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此次执行办案过程规范、程序合法、公正透明,彰显了司法的尊严和权威。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陇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始终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作为,主动作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以决胜的精神状态和敢打必胜的信心、决心,攻坚克难、顽强拼搏,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同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院工作人员见证、监督执行,促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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