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5日,云南省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调研汇报会和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瑞丽市人民法院召开。陇川人民法院被授予“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单位”。党组书记、院长陶明辉,副院长黄为代表陇川法院参加了会议。
会上,陶明辉做了交流发言。陇川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要加快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审判程序依法高效进行的要求,扎实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有效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正当权益。上级领导将陇川县人民法院列为试点单位,是对陇川法院审判工作的肯定和信任。陇川法院要聚全院之心、集全院之智、举全院之力,努力完成试点单位工作任务。
陇川法院将在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以下工作:(一)公正高效审判,强化司法保障。对于涉侨案件,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前提下,依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重视和加强华侨权益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和执行好每一件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涉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我院应当根据边境地区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特点加强调解。主动与当地公安、边防、海关、外事、民政、商务和行业协会取得联系,争取配合。加强与侨联组织的沟通协调,支持和鼓励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涉侨纠纷,鼓励当事人即时履行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我院要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涉侨案件的公信力。(二)成立“双语法庭”,加强“双语法官”审判、调解纠纷。陇川县与缅甸的国境线为52公里,对面居住的克钦族、掸族分别与我国境内的景颇族、傣族属同种民族,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通用于本民族的聚集地,有共同的民族心理、民族同质和民族认同感。我院加强双语法官(景颇语、傣语)的培训,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权利和诉讼权利。对于涉缅甸华侨中的景颇族、傣族当事人的案件,由我院的双语法官审理,精心研究景颇语、傣语与汉语两民族间的各种语言文字和生活特殊用语的规范转换,在庭审驾驭、文书制作、法律适用方面更易沟通协调,做到案结事了。(三)加强考核激励,完善经费保障。我院和侨联组织应当紧紧依靠当地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协调和推动财政部门将涉侨纠纷解决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细化完善“以案定补”和各项考核激励机制。
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是推动完善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新探索。我院作为试点单位,将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加强与陇川归国华侨联合会的合作,健全涉侨案件化解工作机制,凝聚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合力,充分运用各种传媒手段,宣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同时,作为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人民法院,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中将充分发挥好司法引领作用,助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