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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家庭”——用好家风引领社会良好风气
作者:张洁  发布时间:2019-03-27 11:18:32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近日陇川县人民法院根据德宏州妇女联合会(德妇发【201911号)关于寻找2019年度德宏州最美家庭的  通知,在我院组织开展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夏华主持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评选活动的方案,流程及评分标准做了简要介绍。

所选出的“最美家庭”必须具备以下几点: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学习进取、爱岗敬业;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家风文明、守法护法。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无记名投票直接进行差额评选,通过投票选出本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为一家为本院推荐的2019年度德宏州“最美家庭”。

     通过开展这次评选活动,在全院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孝老爱亲的家庭文化,引导和带动全院各家庭成员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文明新风尚,在家庭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张方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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