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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法院持续关心和帮助幸福村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发展
作者:李杰  发布时间:2019-05-20 16:27:54 打印 字号: | |

易地扶贫搬迁主要就是通过易地搬迁项目使生活在交通不便、发展困难的环境下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加强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转移就业人口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群众逐步脱贫致富的扶贫措施。

陇川县人民法院自2015年挂钩护国乡幸福村以来,幸福村通过实施易地搬迁项目共计搬迁216910人(人数统计为纳入易地搬迁时核准人数),搬迁人数超过了幸福村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幸福群众搬迁的过程中,陇川法院始终发挥着挂钩单位的职能作用,通过帮助搬迁户协调搬迁问题、为困难搬迁户解决搬家费用、帮助搬迁户添置新家具和加强挂钩干部遍访等一系列的帮扶措施,截止去年10月底,我院挂钩辖区的搬迁户已经全部入住了搬迁安置点,顺利的完成了易地搬迁。在基本解决了搬迁入住问题后,我院领导持续关注搬迁群众的后续发展状况,以让群众搬下来、富得起为目标继续发挥挂钩单位帮扶职能。

近日,陇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陶明辉到章凤南多、南兰等几个集中安置点进行走访调研,重点针对搬迁户的产业发展,劳动力就业转移、安置点文化活动室建设和过渡性政策扶持等方面做了调研和工作部署。

 

在调研结束后,陶院长强调群众搬迁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借助当地的优势资源实现脱贫致富,我们要在群众刚刚搬迁至此还未完全适应和找到发展路子的时候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劳动力就业和过渡性政策扶持,一方面提高搬迁群众生活质量,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就是要让搬迁群众实际的增加收入。我院作为挂钩单位,在充分落实好党委政府扶贫政策的同时,还要积极发挥自主能动性,找到存在的问题,做到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帮助什么。集合各方力量,一起将搬迁安置点建设成为致富、美丽、安全的优质脱贫安置点。

责任编辑:张方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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