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7月4日下午,陇川县纪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娜一行2人到陇川县人民法院开展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工作。
督查组严格对照督查要求,采取听取书面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检查中,任娜组长对我院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二是善于总结特色亮点做法,注意痕迹管理。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尹永昌表示,下一步我院将根据此次督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强工作安排和部署,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改进作风,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