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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钟宣判!陇川法院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第一案
作者:李维阳  发布时间:2019-09-18 10:31:08 打印 字号: | |

2019年8月16日,陇川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对一起危险驾驶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陇川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2天。

庭审中,审判人员在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后,依法省略了普通庭审程序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审判人员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后,综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决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马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案在充分尊重事实和当事人意愿,确保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整个审理程序仅用时9分钟,极大的提升了审判质效。

刑事速裁程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案中新增加的内容,对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依法可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此次对速裁程序的适用,是我院对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工作的进一步探索和推进。不必要的诉讼拖延会使公平正义大打折扣,刑事速裁程序通过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程序,以及与之配套的值班律师参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独任审判、当庭宣判、格式化裁判文书等机制,最大限度地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促进公平正义的及时到来。同时,速裁程序的适用,也有利于审判资源的科学调配,审判人员可以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重大、复杂案件办理中,有效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

我院通过对速裁程序的适用,构建了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次诉讼体系,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确保司法更加公正、高效地为人民服务!


 
责任编辑:张方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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