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川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远涉千里,到省外广州市中级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最大限度的方便了诉讼群众,辩法析理,晓以利害,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一件被发回重审且长期未结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原告赵某某诉被告中铁二十局第一建设工程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中铁二十局第一建设工程公司申请追加陇川县瑞达进出口公司为共同被告,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某因涉嫌走私犯罪羁押于千里之外的广州市公安局看守所。
鉴于案件当事人各在一方,相距千里,且有一方当事人被羁押的特殊情况,合议庭多次与羁押被告案件的办案单位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帮助,确定了开庭时间和地点。合议庭远涉千里前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办好相关庭审手续,随即在戒备森严、庄重雄伟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35号法庭,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公开开庭,原告、被告各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由于合议庭开庭前认真研究案情,审核证据,归纳争议焦点,对案件作了充分准备,对案情了然于胸。庭审中,通过举证质证、摆事实、讲证据,解法律,向原、被告阐述他们的诉讼短板和利弊得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就此案工程款结算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合议庭此次外出开庭辗转两省联线三地,来回奔波数千公里,成功调解案件,积极践行了将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中去的便民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个案件中得到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