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月 29日上午,陇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濮某山等4人涉嫌抢劫罪、偷越国境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 。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濮某山等4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以及暴力威胁等手段,公然劫取他人财物、强行向他人索取债务,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经营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濮某山为首,具有恶势力特征的犯罪组织。濮某山等人的行为涉嫌抢劫罪、偷越国境罪、寻衅滋事罪,濮某山个人还涉嫌敲诈勒索罪。
庭审中,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 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4名被告人当庭悔罪、认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共计5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