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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来法院,院长调解促和谐
作者:金麻翁  发布时间:2019-11-15 09:37:20 打印 字号: | |

    “我不希望离婚,只要不离婚债务一起承担,包括儿子、女儿的生活费,我会攒钱,也不乱喝酒了”。这是11月7日下午,陇川县人民法院院长陶明辉在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时被告男方说的一段话。

        11日7日下午,还未到开庭时间一对夫妻就坐在了陇川县人民法院的二号法庭,等待开庭。陇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陶明辉,也是这次离婚纠纷一案的审判长,通过庭前了解双方当事人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陶院长总结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得知双方婚后育有一儿一女,拥有共同财产和债务,男方喜欢喝酒,喝酒后吵架的行为,存在不顾家情况。男方表示,喝酒不是天天喝,只是偶尔会喝醉,我们之间感情没有破裂,我不希望我们离婚,错的我会改。陶院长在耐心听完双方当事人的具体矛盾焦点和诉求后,认为夫妻双方并没有太大原则性矛盾,只是因为双方在婚姻家庭中长期缺少沟通,才想到用离婚这个最无奈的结果来寻求心理平衡。陶院长耐心安抚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运用《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通过入情入理的分析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最后双方在陶院长主持下调解和好。

      调解结束后陶院长说道:离婚案件的产生往往都是夫妻生活的小事所引发,看似是小案件,其实离婚案件关乎的是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调解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积怨、消化了人民内部矛盾,才能真正体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方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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