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陇川县人民法院2019年招录聘任制书记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08 15:12:53 打印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陇川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四名聘任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范围及人数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社会招录4名聘任制书记员。

 二、报名条件

 (一)聘任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满20----28岁之间(1999年10月8日出生—1991年10月8日),德宏州户籍。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男性身高1.65m以上、女性身高1.55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近期体检报告、学历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陇川县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交陇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3、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按1:2比例或等额确定面试人选(通晓本地主体少数民族语言者优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政审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政审人选。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组织人选与相关主管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招录后的身份、工资及其他待遇

1、此次招录的聘任制书记员的身份为临时工,经录用后,试用期1个月,每1年签订一次合同。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在聘期内不适合做书记员或违法、违纪的,可随时解聘。解聘或合同终止后,本院及相关部门不承担安排工作的义务。

2、聘期内的工资待遇:每月薪酬36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五险)。

3、聘任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4、聘用期间允许参加报考国家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岗位招录。

5、制服由用人单位统一配发,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陇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692—7171814

联系人:蒋翠芹  13529535776




                

                                                                                               陇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黄玲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云南法院网德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