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2020年2月28日下午,随着法槌敲落声,通过远程多方庭审系统,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在线上“隔空对话”,如期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证据出示、法庭辩论等通过庭审系统有序进行,声音清晰,画面流畅,庭审活动如同“面对面”进行。
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商事案件,被告人羁押在疫情防控形势更为严峻的监所内。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的安全隐患,同时保障刑事审判工作有序开展,陇川法院先后协调了县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关爱中心等部门,共同协商一致通过了刑事案件远程庭审方案。在被告人羁押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技术,顺利实现了“互联网+庭审”的运用。公诉人、诉讼参与人等不再需要像过去那样提前赶往法院,也无需法警押解被告人往返看守地点与法院,解决了在疫情特殊时期被告人不宜直接到法院接受审判的审理难题,有效化解了押解被告人对看守所、监狱等封闭场所带来疫情隐患。不仅最大限度减少了疫情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有效落实了疫情联防联控要求,而且降低了押解安全风险,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
远程庭审是陇川法院审判庭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也是陇川法院对互联网司法改革要求的积极探索和贯彻。下一步,陇川法院将继续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不断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推进跨域立案、远程执行作战、视频庭审等标准化和常态化,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