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我院运用“云解纷”在线平台成功调解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我院审理的原告陇川县某某局诉被告濮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后,决定组织本案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了解到濮某某目前在昆明打工,考虑到疫情期间舟车劳顿增加当事人出行风险,加上当事人到我院现场调解费时又费钱,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对此案采用“云解纷”平台进行云调解。
在法官和书记员的引导和主持下,当事人通过手机微信登陆“云解纷”平台,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面对面交流,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全程录音录像。
法官在线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理释法,晓之以情,动之以礼,最终花费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濮某某赔付原告车辆修理费。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考虑到被告年纪尚轻,家庭困难,经济压力较大,最终同意被告分期付款。
通过“云解纷”平台调解,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让当事人不到法院就解决了纠纷,在疫情期间又防止当事人大量聚集,避免疫情扩散,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权利,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