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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法院开展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学习会
作者:杨瑶曦  发布时间:2020-05-20 15:55:0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干警廉洁自律、公正司法意识。陇川县人民法院开展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学习会,全院干警参加。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为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处分条例》和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纪律、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随后,黄为同志作学习交流,他要求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内涵,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思想上充分认识“三个规定”是行动铁律,进一步将“三个规定”入脑入心,以公正廉洁、便民利民、高效审判的实干精神真正将“三个规定”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陇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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