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陇川县禁毒办关于印发《陇川县2020年集中开展吸毒人员大排查大收戒大管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6月1日上午,陇川县法院借每周一行政学习例会之机,采用事先不打招呼、现场突击的方式对全院干警集中开展“尿检”活动。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尹永昌传达学习了《陇川县2020年集中开展吸毒人员大排查大收戒大管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陶明辉对此次尿检活动作动员讲话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本次尿检,全体干警要积极配合,如出现故意逃避或无故未参加的,院党组视情形按程序上报县纪委监委、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公安机关,造成一切后果自负。二是对事前因公外出或请休假人员回单位上班第一时间须到指定地点进行补检,由政治部通知其本人,检测率达100%。三是要求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尿检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过程中无差错。四是按照县禁毒委的相关要求,尿检结果报县纪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及县禁毒办。
“尿检”活动分男女两组同时进行,领导班子带头检测。应参检78人(含食堂、保洁及保安人员),其中党员40人,因公外出2人,请产假2 人,病假1人,实际参检73 人。为确保尿检真实性,整个活动过程严格遵照公安机关尿检流程操作,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尿检现场进行全程监督。全院干警都能积极参与配合,态度端正,顺利完成了此项工作,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通过此次“尿检”,有效筑牢了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增强了抵制防范毒品的自觉性,为禁毒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再次展示出我院狠抓禁毒工作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