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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开展“ 三个规定 ”专项整治工作
作者:杨荣慧  发布时间:2020-06-09 10:13: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陇川县法院专题召开“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再次组织干警集中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县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传达学习州法院转发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好“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工作提示》通知精神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尹永昌强调,一是最高院印发的《“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集中申报相关问题释义》明确要求:“全体人员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遇到的内外部人员批转案件材料、口头过问打听案件情况和未经批准报告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交往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二是全体干警对照工作提示要求“再次确认”的四点内容认真自检自查,如实填报本人的 “三个规定”自查情况表,若出现瞒报、迟报的干警自行承担后果。驻院纪检监察组对干警的自查情况汇总并及时上报中院纪检监察组。近期,上级法院将对“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活动中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最后,他提出两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行动自觉,杜绝法官干警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的情况发生。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管理好所管部门、所管干警,各部门分管领导带头严守“三个规定”,结合各部门工作重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杨瑶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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