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川县法院专题召开“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再次组织干警集中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县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传达学习州法院转发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好“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工作提示》通知精神。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尹永昌强调,一是最高院印发的《“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集中申报相关问题释义》明确要求:“全体人员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遇到的内外部人员批转案件材料、口头过问打听案件情况和未经批准报告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交往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二是全体干警对照工作提示要求“再次确认”的四点内容认真自检自查,如实填报本人的 “三个规定”自查情况表,若出现瞒报、迟报的干警自行承担后果。三是驻院纪检监察组对干警的自查情况汇总并及时上报中院纪检监察组。近期,上级法院将对“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活动中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最后,他提出两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行动自觉,杜绝法官干警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的情况发生。二要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管理好所管部门、所管干警,各部门分管领导带头严守“三个规定”,结合各部门工作重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