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15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蔡金海同志一行3人到陇川法院对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诉讼举报、查阅痕迹资料等方式进行。
副院长马丽同志、县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尹永昌同志分别详细汇报了我院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就具体落实情况及审判执行、廉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今后努力的方向进行了汇报。
蔡金海同志首先对陇川法院认真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落实年”“两个坚持”教育,开展以张坚案为典型的“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深刻汲取孙小果案教训“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对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发现的问题,一针见血式的逐一严肃指出,要求认真整改。二是强化工作职能,抓实审判业务、强化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持续推动陇川法院发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查摆的问题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开展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强化纪律作风,从严从实加强工作、审判纪律等,做到防微杜渐,严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副院长黄为同志表示对督查检查组指出问题照单全收,及时向院党组汇报,研究。陇川法院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陇川法院审判质效,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