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陇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尚先翁组织我院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办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七+N”示范单位创建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围绕“六个一”工作目标。
对前期准备的资料台账对标对表,从学习教育、健全工作机制、培养树立先进典型、科学决策等项目逐一开展自检自查、交叉互评,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列明问题清单限期进行整改,确保迎省检工作顺利通过。
2020年10月10日,陇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尚先翁组织我院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办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七+N”示范单位创建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围绕“六个一”工作目标。
对前期准备的资料台账对标对表,从学习教育、健全工作机制、培养树立先进典型、科学决策等项目逐一开展自检自查、交叉互评,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列明问题清单限期进行整改,确保迎省检工作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