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原告李某某诉被告某公司、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彭某某诉被告代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特殊的是,审判法官均是来自云南省陇川县人民法院。这是陇川法院法官们远赴千里之外借庭审案,用实际行动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承办案件后,得知被告杨某涉嫌刑事案件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又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确保庭审顺利开展,立即准备相关开庭事宜,经过多次与多部门联系协调开庭时间和场所,才有了此次的庭审。做好防护措施后,陇川县法院法官们奔赴2000多公里,将审判庭“搬”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5法庭,通过远程设备连线看守所,进行远程庭审。被告杨某虽不能直接坐在法庭上进行答辩,但是远程设备充分保障了其各项诉讼权利,其可以亲自参加庭审,亲自发表诉讼意见。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庭审质量没有因为是远程庭审而受到影响,最终顺利完成两案的审理。
近年来,陇川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原则,通过进社区、村头,到戒毒所、看守所、监狱开庭等形式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彰显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