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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中院到我院开展民商行政案件审判督导工作
作者:邵世玮  发布时间:2020-12-25 15:46:08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1月5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兴明同志一行到陇川法院开展民商、行政案件审判督导工作。本次督导主要是听取审判工作汇报、安排部署、表态发言等方式进行。

院长陶明辉同志、副院长马丽同志分别对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具体情况,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做了详细汇报。

李兴明同志听取了汇报后,也对我院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提高审判效率;二是做好结案计划,并制作案件审理进度表确保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的结案考核指标,如期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三是廉洁自律、秉公办案。

院长陶明辉同志、副院长马丽同志、副院长黄为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将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完成审判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杨瑶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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