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警务安全督察组对陇川县人民法院开展警务安全督导检查。
督导组对我院办公场所、安检通道、立案大厅、法庭、羁押室、监控室、装备室等场所进行逐一检查。
检查结束后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陇川县人民法院在开展警务工作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对陇川法院今后的警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保卫及防范工作;二、要维护好安保设备,尤其要确认监控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大楼的死角位置尽快安装摄像头;三、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战化训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四、要认真按照警务安保制度开展工作,在安检室值班期间必须做到“逢进必检”,确保警务安全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