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午,陇川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进行重温学习,与会干警共52人。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为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引导干警深入学习领会重要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和司法廉洁意识,准确把握文件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会议要求,一是全院干警在重温学习 “三个规定”内容的基础上,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记录、通报与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如实报告有关事项,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严于律己、督促他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守底线、履职责,严格把好“三个规定”关口,为维护公平正义与确保公正司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