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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瑰、恣意绽放——
综合审判庭庭长赵丽红
作者:赵丽红  发布时间:2021-04-13 09:29:08 打印 字号: | |

赵丽红,女,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10月出生,2012年11月份到陇川县法院工作,2015年3月份被任命为陇川县法院审判员,2016年4月份被任命为陇川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2016年9月份通过考核、笔试成为陇川县人民法院入额法官2019年12月被任命为陇川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2013年、2016年公务员考核为优秀,2014年被陇川县人民法院评选为先进工作者,2017年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被德宏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7年在云南省法学会组织的论文征文比赛中撰写的论文《我国家事审判疑难问题之夫妻忠实义务探究》荣获2017年度云南省法学优秀论文征文三等奖

赵丽红同志在工作中,平时能够坚持刻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钻研审判业务,在审判岗位上,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入额以来审理审结案件400多件,其中自2019年以来承办的案件均为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数量逾200多件。2016年9月-2018年9月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赵丽红同志还承担着审判监督庭部分工作:1、全院案件的评查验收归档工作,自担任该项工作以来评查验收及归档各类案件近2000多件;2、阳光司法相关工作,自担任该项工作以来,在各业务庭的配合下,成功组织了16次阳光司法活动,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军队官兵、群众等到庭旁听,通过阳光司法活动,许多人对法院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法院工作也一度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军队官兵、广大群众的好评,促进了司法公正;3、审判委员会组织工作,自担任该项工作以来,成功组织审委会讨论30余次,共讨论案件40多件。2019年6月赵丽红同志在办理民事繁案的同时,还担负起了陇川县人民法院行政、国家赔偿审判等工作,在承担繁重的审判业务之余积极与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沟通交流,多次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释法解惑,为陇川县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利保障。

自参加工作以来,赵丽红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在学习和工作中,虚心接受同志的批评,努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水平。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三心”,即写判决时细心,调解案件时耐心,专研业务知识专心。同时在工作中坚持:一是严格程序,对每一起案件从送达到文书到最后判决,都做到按程序进行,所办案件中无一违反法律程序案件存在。二是严格认证,案件审理中,做到严格审查每一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使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检验。三是严于律己,不徇私枉法,无论什么案件都能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公公正正判决。在办理案件时,赵丽红同志一直目标是尽最大努力让每一件纠纷能够案结事了,为保证案件质量经常到田间地头、高山梁子查看现场。对于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这些繁琐的案件,总是充当“和事佬”,经常邀请社区或村干部、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调解案件,向当事人苦口婆心、不愿其烦的释法明理,力争使矛盾纠纷得到真正化解,多年来,办理的案件无一上访闹访。  

                                   

赵丽红同志团结同事,尊重上级,尊敬老同志,爱护新同志。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能够很好的与同事沟通交流,遇到不懂的虚心接受老同志的指导,新来的同事遇到不会的来向请教也会耐心告知。除此之外,赵丽红也能够积极主动的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工会活动、党支部活动等等。

成为一名人民法官是赵丽红从小的梦想,也是因为这个梦想让其在工作中无论遇到多少挫折,都能坚持不懈的坚守在审判工作中。在今后的工作中,赵丽红同志将会更加努力,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份工作,时刻谨记法官身份,自觉维护法官形象,规范司法行为,恪守职业道德,以优秀法官为标兵,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杨瑶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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