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胡致超进入陇川县人民法院工作,自历任书记员、法官助理、审判员,自参加工作以来胡致超勤奋敬业、克己奉公、团结同事、尊敬领导,在工作中努力做到: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作为党员干部,胡致超同志始终注重将提高个人政治思想觉悟作为提升个人综合素质的首要因素加以培养,时刻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接受共产党先进性教育,主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加强学以致用能力,通过对政治理论理解,围绕大局不断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将服务民生落到实处。
二、驻足一线审判工作,争做审判业务骨干
怀揣着公平正义的法治梦想,胡致超于2014年进入陇川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工作,在担任书记员工作期间,恪尽职守,服务审判,全力配合法官做好各项工作。所做的517份庭审笔录都做到文字表述清楚,内容全面客观;经手整理的案件卷宗都做到材料齐全、顺序规范、装订整齐。虽不能直接参与办案,但仍注意加强对业务能力的学习,在2019年顺利通过遴选考试,成为了一名人民法官,踏上了神圣而庄严的审判台。为提高庭审驾驭、审判业务和调解能力,她虚心向同事们学习,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学习敏锐的思维逻辑,学习不断更新的法律知识,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自入额以来,共办理民事及刑罚变更案件142件,在办案过程中,胡致超始终坚持初心不改,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位当事人。庭审时,用老百姓认可的态度倾听;调解时,用老百姓信服的方式化解矛盾;判决时,以老百姓接受的语言辩法析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三、勇挑重担,丰富创建载体,激发人民法院文明新动力
文化是根,根深则叶茂;文化是魂,魂立则业兴。近年来,陇川法院党组坚持以树立文明风为抓手,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提升。在审判业务工作繁琐的情况下,胡致超充分发扬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在分管院领导的带领下,胡致超协同被抽调创文工作的干警,坚持核心价值观引领,贴近审判工作实际,以“争当文明庭室、争做文明干警”为抓手,制定《陇川县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常态化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比、宪法宣誓、法官宣誓活动,规范职业操守、职业行为,树立文明形象;通过开展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活动、诵经典读书活动等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增强全院干警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一步一个脚印,充实且具有法院特色的材料、干警规范且文明的行为、庄严肃穆且功能齐全的审判大楼,在全院干警的努力下,陇川法院成功创建了县级、州级和省级文明单位。搬入新审判大楼后,院文明办按照“高起点、高品质、重特色”的思路,将信仰法律、恪守法则、弘扬法理、践行法治的理念与陇川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整体文化脉络相结合,打造了具有陇川法院特色的党建阵地、文化长廊,院荣誉室、图书室、活动室、法警训练室,为快节奏、重负荷、高压力的工作常态提供释放和缓解的良好环境。目前,陇川法院已经实现了志愿服务队伍全员化、关爱帮扶活动长期化、关爱青少年成长常态化、普法宣传持续化的良好态势,文明成效不断扩大。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虽然身份在不停转变,虽然作为新入额法官,未来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但胡致超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情怀和使命感没有变,在前行道路上的每一份判决、每一段文字、每一张照片,都记录着胡致超对审判事业、对法院大家庭的热爱,丈量着成长的脚步,相信努力过后,终将遇见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