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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颇翻译很给力,便民司法暖人心
作者:蒋翠芹  发布时间:2021-05-13 17:12:49 打印 字号: | |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4月15日,陇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时,因案件被告均为景颇族,对汉语理解十分困难。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客观公正,合议庭特邀我院景颇族工作人员担任翻译,让被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庭审中,在翻译人员配合下,审判员与原被告进行了“零距离”无障碍沟通,翻译员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同步翻译给审判员,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既维护了原、被告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彰显出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审理案件的司法人文关怀。

近年来,陇川法院立足双语审判工作,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积极践行民族平等司法理念,注重与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不断促进各民族文化融合,促进民族团结发展。今后,陇川法院将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杨瑶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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