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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效果佳,当庭履行促和谐
作者:赵丽红  发布时间:2021-05-24 14:40:42 打印 字号: | |

2021年4月23日下午,陇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以高效的速度调解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过审判人员的调解,被告方当庭支付了原告案件款。

4月23日下午14点30分,陇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的法官走进一号法庭,准备开庭审理原告陈某诉被告杨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官走进法庭后,原、被告双方就展开了激烈的争吵,并且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从原、被告双方的争吵中,法官找准了原、被告双方的利益诉求,从而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开做双方工作,通过释法说理,消除当事人不当心理预期后,原、被告从最初的剑拔弩张情绪渐渐的平静下来,最后,原告同意在主张的诉讼金额上让步,被告同意支付并当庭履行。

本案从开始调解到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签字并当庭支付案件款用时不到一小时,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高效的办案速度。同时,也通过调解的方式有效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矛盾,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杨瑶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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