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琳,女,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6月出生,2012年11月进入陇川县人民法院工作,于2015年3月被任命为陇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2016年9月通过法官入额考试,成为陇川县人民法院一名员额法官,2019年12月被任命为陇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兼任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杨琳同志九年来,接待来信来访群众上千人,公正办结各类案件500余件,同时,认真完成各类案件立案登记、司法评估、鉴定、信访办理、一站式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2013年、2014年、2015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6年被陇川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7年被评为优秀党员,2018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12年新入职法院,杨琳被分配到立案庭。立案庭是法院司法为民和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每天接触着各种各样的当事人,面对着各种各样的纠纷,此时的她突然发现如何将所学法律知识较好的运用到实践中来是一个需要重新学习、适应的问题。为了更好的完成从一名刚毕业大学生到法院干警的角色转变,杨琳加班加点学习各项立案技能,利用下班休息之余学习各项法律专业知识,同时积极自学调解等技能,努力克服了当时立案干警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逐渐成为立案庭的业务骨干,不论是各类案件的立案、送达、当时需手动填报的司法统计工作,还是各类诉讼咨询、调解等,均能做到游刃有余。
怎样才能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呢,杨琳经常思考这个问题,恰逢一站式建设工作的大力推进,杨琳积极争取在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诉讼服务一体机、摆放诉讼指引资料、开设老年人服务窗口、双语诉讼服务窗口等一系列举措。她对立案庭干警提出要保持“热心、细心、耐心、诚心”的待人态度和“一句你好、一个微笑、一个问候”的接待做法,引导全庭干警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的工作质量。在工作中,有时会遇到从山上或外地赶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当事人或律师,刚好碰到下班休息时间,杨琳以身作则带动立案干警,本着方便群众、律师,让人民群众少跑路的准则,加班加点为群众、律师办理各项业务。
2013年始立案庭开始负责处理信访工作,法院信访工作是一个与当事人接触最多、最累、最繁琐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个最需要热情与耐心的工作。杨琳深刻地认识到“法院信访无小事”话语的含义,接待每一位来访者都能怀着满腔的热情,认真负责的对待,不管当事人有理没理,只要到法院来,她都态度热情、言语礼貌、耐心听诉、专业解答,诚心实意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她总说“我是负责接待工作的,代表着法院的形象和法官的素质。”信访人彭某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原告,因未提交证据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彭某年老体衰,身患疾病,每次都是徒步至立案大厅信访,情绪激动,动辄便谩骂法院及法官,杨琳始终耐心、温和的向其释法答疑,指引他寻求法律援助找寻新的证据上诉,最终他的诉求在二审时得到支持。
2019年至今,正值疫情时期,杨琳作为立案庭长,努力克服自身身体原因,一方面加强各项工作部署安排,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运用网上立案、“云庭”审案、“云解纷”等互联网线上模式确保案件立案、审理进程,另一方面率先垂范,主动投入到各项抗疫工作一线,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和政策宣传。
杨琳自入职陇川县人民法院以来,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立足本职工作,刻苦学习,以“钉子”精神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以敢当“螺丝钉”的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她总是微笑、耐心、细致、热情服务每一个当事人,工作认真努力,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她任劳任怨,加班加点。靠着对法院事业的执着追求,以及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