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2021年,陇川县人民法院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被授予集体三等功,陇川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维阳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2018年以来,陇川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担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依法严惩涉恶势力犯罪团伙、集团案件、涉保护伞案件6件43人,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集团5个,保护伞1人。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积极参与打击走私犯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涉毒品犯罪以及扫黄打非、缉枪治爆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工作,三年来共计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330件378人,涉妨害国边境管理、走私犯罪案件99件363人,涉枪涉爆犯罪案件18件20人,并成功办结了一批在全州、全省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切实形成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陇川法院将以此次表彰奖励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助力平安陇川、法治陇川建设,为加快建设陇川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