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统计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09 10:57:37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陇川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基层审判机关,肩负着所辖区域内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审判工作职责,担负着惩治犯罪,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近年来,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政府的有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民庭、刑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聚焦政治引领,在队伍建设中锤炼陇法初心。紧扣政治忠诚,站稳政治立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教育引领广大干警在新时代团结奋进、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努力建设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陇法铁军。

聚焦提质增效,在审判主业中提升陇法效能。深入推进“效能革命”活动,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落实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对公正司法的期盼,转化到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实践中来。

聚焦中心大局,在司法保障中展现陇法担当。着力提升法治和诚信核心竞争力建设,服务推进陇川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绿色发展,为美丽陇川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聚焦群众关切,在为民服务中丰富陇法作为。树牢正确司法理念,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准确适用民法典,加强民生司法保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一站式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聚焦改革驱动,在司法实践中打造陇法模式。把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作为人民法院的时代主题,系统集成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成果,完善司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加强智慧法院科技支撑,以科技促公正,向科技要效率,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尺度,全面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13,036.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06,586.4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906,45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22年增加了1,498,136.48元,增长11.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427,686.48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减少836,000.00元,降低100%,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6,45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地方拨付资金列入“其他收入”,2023年列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二是地方拨付县级领导工作经费增加70,00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06,586.48元,其中:本年收入13,019,992.71元,上年结转收入86,593.7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19,992.7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27,686.48元,增长12.22%。其中:本年收入增加1,341,092.71元,增长11.48%,上年结转增加86,593.77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书记员2022年核定拨款12人,2023年核定拨款14人,导致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增加;三是2022年结转了社会保险缴纳经费和服装经费,导致上年结转结余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13,036.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106,586.48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1,354.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1,754.88元,增长了22.2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015,231.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94,068.40元,降低22.77%,主要原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和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从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导致项目支出减幅比较大;二是信息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修缮项目、服装经费项目由省高院统筹安排,统一编报,2023年未纳入部门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8,333,430.53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672,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执行活动方面的支出,以及与办案业务相关的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921,431.60元,主要用于我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执行活动方面的支出,以及与办案业务相关的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7,454.72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622.06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6,373.24元,主要用于缴纳我院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0,024.33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25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除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6,652.58元,较上年减少410,047.42元,下降59.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2022年度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64,600.00元,下降76.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50人次。较2022年减少64,600.00元,下降76.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审核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6,652.58元,较上年减少345,447.42元,下降57.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 上升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652.58元,较上年减少465,447.42元,下降77.30%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上升100.00%,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老旧,维修维护成本高,乘坐人员安全隐患大,已不能正常满足公务办案需要,故新增1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465,447.42元,下降77.30%,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更换了一辆维修维护成本高的老旧车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1.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审判全年结案率不低于98%2.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民事合法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民事审判全年结案率不低于98%3.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行政审判全年审结案率不低于98%4.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工作全年执结率不低于95%5.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全年开展2次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活动。6.维护司法公正,严格审限制度,全年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指法律规定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包括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但包括依法扣除、中止、中断审限)不低于95%7.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做到100%公开审判。8.注重人权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100%获得辩护权。9.为体现司法民主,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和执行案件达到1000件。10.做好申诉信访接待工作,注重判后答疑,对诉讼当事人的来访做到100%接待。11.加强法官干警队伍廉政教育、素质培训,不断提升法官干警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全年组织全院法官干警进行素质教育培训、廉政教育培训300人次。12.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各审判业务部门全年要选择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进行以案释法,既回应社会关切,又促进审判质量提高。

(二)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管发〔202012号)规定标准,结合实际,设立审判综合保障项目,主要用于保障法院物业管理支出。具体年度绩效目标为:卫生保洁合格率达90%及以上,物管人员在岗率达100%,零星修缮验收合格率达100%,政府采购率达100%,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达95%及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人民法院业务费。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6.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7.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8.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9.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39,451.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851.55元,增长5.0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实有人数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二是审判执行业务量增加导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50,155,995.54元,其中,流动资产25,967,574.69元,固定资产3,421,975.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766,440.00元,无形资产5.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3,495.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29,675.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附表

 
责任编辑:张洁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云南法院网德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