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对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受理不服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人员;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我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加强领导本院纪检监察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承办其他应由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审判庭、执行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让忠诚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成为法院最鲜明的政治底色,成为法院干警最鲜明的政治品格。
二是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以更高自觉服务中心大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法院职责使命,聚焦省、州、县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陇川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三是践行宗旨强基固本,以更实举措优化民生保障。坚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倡导多调精判,做足释法明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出更多便民举措,用司法力量守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四是创新机制深化改革,以更大力度推进质效提升。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始终坚持贯彻“如我在诉”宗旨意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752,578.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553,685.0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198,893.18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39,541.76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其次,陇川县财政安排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553,685.06元,其中:本年收入13,343,921.06元,上年结转收入209,764.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43,921.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47,098.58元,增长3.4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1人,基本经费增加;二是受理案件增加,法院综合保障业务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752,578.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553,685.06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3,921.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556.18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229,76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4,532.40元,增长10.65%,主要原因是受理案件增加,法院综合保障业务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8,923,652.8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682,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审判、执行活动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719,36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审判、执行活动方面的支出,以及与办案业务相关的装备购置、信息化系统维护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3,267.0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4.7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41,050.6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4,236.87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500.00元,主要用于干警除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32,819.0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9,548.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3,89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5,652.58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6,652.58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43.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6,652.58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46.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652.58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2024年拟报废公务用车0辆,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上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依法受理案件率达到100%,坚决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打击震慑;妥善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民事合法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严格审限制度,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0%,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各审判业务部门全年要选择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开示范庭,既回应社会关切,又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专业化团队,实现精细化管理、智能化审判、规范化执行,案件质效显著提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实现红河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2.“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33,907.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456.11元,增长6.56%,主要原因:一是结合省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核定方案有关标准测算,相应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审判执行业务量增加导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74,755,809.06元,其中,流动资产39,900,738.77元,固定资产34,855,065.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99,813.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433,089.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8项,账面原值924,39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空表说明
1.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无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故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公开空表。
2.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空表。
3.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