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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30 16:20:36 打印 字号: | |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陇川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对陇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受理不服陇川县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人员;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我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加强领导本院纪检监察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承办其他应由陇川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陇川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34件(刑事522件、民事1337件、行政13件、执行1343件、其他19件)同比增加24.96%审执结3162件结案率97.77%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全年综合审判执行质效排名全州第二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审判庭,执行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81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1.90万元,占总收入的74.1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27.66万元,占总收入的25.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63.03万元,增长51.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2.68万元,增长18.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640.35万元,增长733.51%。主要原因一是当年省财政追加中央政法转移资金预算和办案业务经费,二是陇川县财政追加业务用房建设及办案业务用房建设资金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84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77万元,占总支出的47.42%;项目支出1495.28万元,占总支出的52.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37.48万元,增长49.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0.01万元,增长16.40%;项目支出增加747.47万元,增长99.9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省财政追加中央政法转移资金预算和办案业务经费,二是陇川县财政追加业务用房建设及办案业务用房建设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8.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5.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9%。人均支出28.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24.70万元,公用经费3.4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5.2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518.25万元,主要办公差旅费、庭审网络服务费及办案装备购置支出;审判辅助项目经费54.99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书记员支出;法院系统办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经费182.54万元,用于派出法庭维修改造支出;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739.4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审判大楼工程款及聘用县级书记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1.90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55%。与上年相比增加322.68万元,增长18.24%,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中央政法转移资金预算和办案业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84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9%。主要用于法院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67万元,决算为2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1.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63%,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7万元,决算为13.6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67万元,支出决算为2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3.67万元,决算为1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也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坚持按预算开支,无预算不得列支;公务接待费坚持无函不接待,接待支出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餐费标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96万元,增长10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6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98万元,增长7.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原有车辆老化不能使用,无法保证审判工作需要,经省财政部门批准本年新购公务用车一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原因单位原有车辆老化不能使用,无法保证审判工作需要,经省财政部门批准本年新购公务用车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执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案件审判及执行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76万元,比上年增加9.81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老化,维修及耗材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持单位正常运转的费用开支,如: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7475.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90.07万元,固定资产3485.5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81.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43.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8项,账面原值92.4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9.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

(二)因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已在一级预算单位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汇总表上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1.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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